生产日期是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判断品质的重要标志,一些企业却在食品的“生辰”上动心眼。近日,省城肥东长临河工商执法人员在其辖区内进行食品检查时,发现一食品店内摆放的一款沙琪玛,其标注的生产日期竟为2007年9月21日。
据该店老板交代,这批沙琪玛是专车配送,共购进10件,尚未进行销售。执法人员当场对这批“早产”沙琪玛予以查封,目前此案正在处理中。
据了解,“早产食品”就是将食品的生产日期向后标注或者进行篡改,人为延长其保质期,消费者若购买这种食品,从包装上辨认不清该食品到底是什么时候生产,有没有超过保质期。工商部门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一定要仔细检查食品成色和质量、生产日期、保质期、QS标志,谨防“早产”食品损害身体健康。(钱定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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