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质监稽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西青经济开发区内某食品企业,正在生产伪造生产日期的核桃粉。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调执法人员赶赴违法生产现场。执法人员从第一道工序开始,认真检查生产的每个环节。当检查到加贴合格证、标注生产日期的工序时,举报人反映的情况暴露出来了。现场刚刚从生产线上封装好的成品,从喷码机下飞快走过,生产日期均超前标注5天。面对正在运转的生产线,负责人对企业的违法行为难以推脱。执法人员立即勒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将所有违法产品予以现场封存。经过清点,车间和仓库内超前标注的违法产品4000多箱,货值金额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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