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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乳制品工业协台再次提请调整婴幼儿配方乳粉、乳粉及炼乳电子监管码赋码方式

发布日期:2008-08-07  华人喷码网

5月21日,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再次向国家质检总局发函商请调整婴幼儿配方乳粉、乳粉及炼乳电子监管码的赋码方式。

电子监管码问题一直受到企业的关注,企业多有意见,为此协会作了大量工作与国家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早在去年12月国家将乳制品列为电子监管网首批入网产品后不久,一些企业就纷纷向协会反应,乳制品产量大、包装容器小、品种规格复杂、高速流水线作业,实施电子监管码后不仅会给企业增加成本,而且在操作上也存在极大困难。因此协会于去年12月29日向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暂缓将乳制品纳人电子监管系统的报告》(中乳协[2007]71号),以正式文件方式建议质检总局延缓乳制品的入网时间。

2008年2月21日,总局下发《关于2008年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部署的通知》 (国质检质[2008]83号),对入网监管产品实行A、B两种赋码方式,灭菌乳、巴氏杀菌乳、酸奶和乳饮料等被列为B类赋码方式产品,采用外包装箱(盒)赋码方式;而婴幼儿配方乳粉、乳粉及炼乳列为A类赋码方式产品,即“一品一码”,要求薄膜袋采用塑料薄膜热转印方式赋码,金属桶、软管和金属罐采用贴标方式赋码。为此,3月7日协会组织召开了“制品行业实施电子监管码工作座谈会”,有12家乳制品生产企业、7家包装、印刷和认证方面的企业及国家质检总局相关领导等30多人出席了会议。会上就具体产品赋码的技术性问题与包装料供应商、中信国检等进行深人讨论,企业一致为婴幼儿配方乳粉、乳粉及炼乳实现"一品一码"存在技术难题,近期内无法解决。3月12日,协会根据会议讨论意见结果发出了中乳协[2008]20号文,商请国家质检总局将婴幼儿配方乳粉、乳粉及炼乳列为B类赋码方式产品,但没有得到总局的同意。

5月21日,协会在众多骨干企业的要求下,综合企业意见及当前实际的情况下,认为现在由于距离要求入网赋码的时间已很近,虽经多方共同努力,而相应技术问题仍没能得到有效解决,加之实现“一品一码”有大量改造工作,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完成,如期实施“一品一码”工作难度较大。因此协会第三次以中乳协[2008]53号文的形式建议国家质检总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乳粉及炼乳产品实施B类赋码方式,将电子监管码赋在产品外包装箱上。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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