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作为药品的制造方是第一责任人,应履行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责任,按照统一药品追溯编码要求,对产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赋以唯一追溯标识,以实现信息化追溯;在销售药品时,应向下游企业或医疗机构提供相关追溯信息,以便下游企业或医疗机构验证反馈。此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也需要能够追溯药品在供应链下游的信息,通过追溯系统能及时、准确获得所生产药品的在批发零售企业以及使用单位产生的药品流通、使用等全过程信息。
根据规定及行业要求,药业行业都必须喷印含GS1应用标识符的Data Matrix二维码,以便对药品及医药相应医用耗材信息管理,规范产品。为满足行业要求及正规化,可通过使用可喷印二维码条形码的喷码机实现,简单高效。
根据规定及行业要求,药业行业都必须喷印含GS1应用标识符的Data Matrix二维码,以便对药品及医药相应医用耗材信息管理,规范产品。为满足行业要求及正规化,可通过使用可喷印二维码条形码的喷码机实现,简单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