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闽联审厦招[2025]065号】【胶印喷码机墨水采购-RhinoS410烫金喷码机墨水(第二次招标)】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 1 】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01】:项目名称:【胶印喷码机墨水采购-RhinoS410烫金喷码机墨水(第二次招标)】,采购预算:【 60万元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扫描件。 |
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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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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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应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2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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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截图或扫描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无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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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6.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因行贿被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6.3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6.4至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发现投标人存在向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行贿的行为,因司法程序尚在进行等原因暂未被列入福建卷烟工业系统供应商黑名单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下列主体的行贿行为,视同投标人存在行贿行为: ①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 ②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执行相关业务的其他人员。 针对6.1-6.4条款,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最终结合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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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格要求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 即日起 】到【 2025-10-11 18:00:00 】。
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文件售价:合同包【01】人民币【 200 】元;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10-13 09:00:00 】
2、递交方式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5-10-13 09:00:00】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需先登录招投标采购网【 http://www.chinazbcgou.com.cn/ 】电子平台进行注册 、完善基本信息后提交审核。
联系人:张工 夏工
电话:010-6722-7261 132-6912-3260 136-4139-5102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计量单位 |
预计采购量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升) |
备注 |
1 |
胶印喷码机墨水采购-RhinoS410烫金喷码机墨水(第二次招标) |
1-1 |
RhinoS410烫金喷码机墨水 |
升 |
440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
1000.00 |
适用施潘德SMOOTHOIL 1nk |
1-2 |
RhinoS410烫金喷码机墨水清洗剂 |
升 |
40 |
7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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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上表所列预计采购量为招标供货期限内的暂定数量,在授予合同和执行合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货物需求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 3、本次招标供货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中标人须满足招标人打样要求规定才可获取供货资格。供货期限内,若由于发生停牌、产品改造、计划变动等需求变化导致业务调整,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4、交货要求:分批次供货,每批次货物的交货时间按招标人发出的采购订单的要求执行。交货地点:招标人仓库(厦门市海沧区新景路99号)及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5、结算时,以不含税中标单价为准,根据实际交货数量按实结算。 6、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可从市场上自行了解产品信息。 7、本项目中所有合同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采购计划金额【含税,600,000.00元】时,合同自动终止。 8、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则视为其理解和同意前款所述,并放弃提出异议和索赔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