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石县工商局翠峰所执法人员在县城小河北路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该路段三小学门外有人正在搬运货物——各种小食品。执法人员遂依法对这些小食品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小食品已霉变,有些是三无产品,无厂名、厂址、合格证,有些食品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当事人亦不能出示这些食品的质检报告,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这些涉嫌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主要是袋装小食品,以麻辣和膨化小食品为主,如羊肉串,口水鸡,西式牛排,京都脆皮鸭,老虎肉等多个品种,共计 400 余袋。据当事人称这些食品来自太原,购买者主要是附近的小学生。执法人员当即依法对这些食品采取了扣留措施。并在现场就如何辨别伪劣食品对小学生进行了宣传教育。(安洁 郝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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