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定表示,兽药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用中文标明兽药的通用名称、成分、含量、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批准文号(进口兽药注册证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适应症、用法、用量、停药期、禁忌症、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运输、储存和保管条件等。有产品名称的,还应当注明产品名称。
随着畜牧业的蓬勃发展,兽药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在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的药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以保证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从而保障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和公众健康。

作为兽药生产企业,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兽药产品的质量安全。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包装质量检测是一项非常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人工检测容易造成眼睛疲劳,效率低,精度低,而机器视觉通过替代人工检测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和自动化程度。
检测内容:兽药标签上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

解决方案:
在兽药生产线上安装OCR字符视觉检测系统;兽药标签编码贴标签后,触发机器视觉传感器对标签进行拍照,并将其发送到系统。该系统提取和分析图片,并将其与设定的图片进行比较,以了解标签的第三阶段是否正确; 当检测到标签上的三级码喷涂不合格时,系统向剔除装置发送信号进行剔除处理并报警提示。
